中环院字[2010]48号 签发人:裴印山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经学院研究决定,2010届毕业生将于2010年6月19日毕业离校,做好毕业生工作是当务之急。要以学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东风,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强化服务,急事急办,认真做好有关毕业生的各项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定工作
各系、部审核本系部毕业生毕业资格,在5月22日之前将具有毕业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和不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原因报送教务处,同时通知毕业生本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毕业:⑴考试成绩不合格者;⑵未注册者;⑶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者。
毕业补考完毕后,各系、部于6月7日前将重新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再报送教务处。
二、毕业班教学管理工作
1、毕业班学生返校时间:涉及毕业考试补考的学生,按考试补考时间要求返校;涉及论文答辩的学生,按论文答辩时间要求返校;不涉及上述两项内容的学生,6月15日返校。
2、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6月11日—13日,具体安排由各系、部确定。6月17日之前将答辩成绩登录完毕。
3、毕业补考时间为6月11日—6月13日,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各系、部要提前通知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包括上届因成绩不合格但可再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按时返校参加补考,6月17日之前各系、部将成绩登录完毕,并将补考成绩单报送教务处。
各系、部于6月17日前将重新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4、毕业生成绩单打印:各系、部在6月17日将本系、部毕业生成绩单打印完毕,加盖本系、部公章送教务处审核盖章。
5、毕业证书发放:6月18日各系、部统一到教务处领取本系、部毕业证,由系、部依据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逐一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三、欠费收取
财务处将毕业班学生欠费(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情况的最新信息通报所在系部,并公布各毕业班所领教材价格清单,组织收取所欠费用。
四、毕业生就业工作
1、就业情况登记
各系、部在毕业生实习结束返校后即着手登记,填写《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并依据就业类型收齐相应的就业证明材料。
A、协议就业:《就业协议书》的3-4联原件;
B、合同就业:单位接收函(单位签章)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C、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以及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D、自由职业和其他灵活就业:《灵活就业登记表》或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用工证明原件;
E、专接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单位名称填所考取的院校名称,单位地址填本科院校的所在地,单位联系人填写考取的学院名称即可)。
依据教育部的毕业生就业登记制度要求,2010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登记一直延续到2011年6月。
2、就业派遣
6月15日完成派遣方案的最后修订。
(1)6月14日前签订并提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到证直接派往签约的单位,毕业生可以持报到证直接到单位报到,毕业生档案由学院以机要方式邮寄。
(2)在6月14日前未提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派遣回原籍。
(3)派遣回原籍的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毕业生接到报到证后应尽快到报到证上面署名的毕业分配主管部门报到。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一定要妥善保管,切忌丢失。
(4)跨地市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到已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离校前没有落实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务必由所在系部办理待就业登记手续,以便我们今后提供后续的就业援助。
3、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学院通过机要邮寄到用人单位。同时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未协议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可免费长期保存在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1)协议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学院通过机要邮寄到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急需并出示证明,可由毕业生自带;合同就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出示证明,毕业生可自带;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根据个人意愿可自带。
(2)专接本的毕业生档案,将直接转递到本科院校。
(3)离校前未签订并提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档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暂为保管(最长期限为2年)。
毕业两年之内,学生随时可凭单位或人才市场的接收函及调档函领取本人档案。招生就业处根据调档函将毕业生档案以机要邮寄,也可由毕业生本人签领。
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安排(见表一)。
表一: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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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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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月1日前 |
毕业审核 |
各系部、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 |
向招就处提供不能正常毕业名单及不予毕业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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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15日前 |
毕业生就业登记, 审核就业证明材料 |
各系部 招就处 |
各系部配合招就处审核就业协议、接收函等就业依据,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招就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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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15日~ 6月17日 |
编报201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并打印报到证 |
招就处 |
按省厅要求时间办理报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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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前 |
移交毕业生档案 |
各系部 招就处 |
各系部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档案密封后送交招就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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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19日 |
发放报到证 |
各系部、招就处 |
毕业生到各系部领取就业报到证,自带档案的毕业生领取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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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月20日 后 |
邮寄毕业生档案 |
招就处 |
邮寄毕业生档案 |
五、户籍迁移
1、专接本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迁往录取院校,也可自愿迁回原籍。迁往学校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B5纸)办理户口迁移。
2、外省籍没有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一律自行带到生源地县(区)。
3、已签定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凭报到证及复印件(B5纸)可迁往就业单位。
4、秦皇岛市内同学直接到保卫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户籍原籍落户。
5、未找到工作的同学户口迁回生源地县(区);
6、“三支一扶”人员可以保留,也可自愿迁回原籍。学校、派出所不保留其它毕业生户口。
7、各系、部毕业班辅导员于6月6日前将本班户口迁移登记表,专接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录取学校地址和有工作同学已签定的报到证复印件(B5纸)一并统一整理后交保卫处办理户口改迁准备。
8、毕业生离校时,由本人将户口迁移证领走,自行带到生源地、录取院校或工作单位。
9、迁移证有效日期30天(6月25日-7月25日)、离校后尽快到所在县(区)派出所落户。特殊情况提前与保卫处联系。
六、教育与管理工作
1、各系、部,各班级辅导员要切实掌握毕业班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向,提前排查本系部、班级、宿舍学生中存在的隐患,及时疏通学生的思想,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力争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和校园的安全稳定。
2、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交流与走访相结合,提出要求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对每一位毕业班学生进行就业择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感恩教育、爱校护校教育、文明离校教育、安全教育。要将毕业教育贯穿于毕业生工作的各环节之中。
3、毕业评优: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特别是确保毕业班学生的奖助学金发放准确到位。
4、毕业鉴定:2010年6月15日前由各系、部组织毕业生本人及辅导员认真填写,经系、部审核后按班级汇总报送学生处签署意见后,装入学生档案。毕业班学生党员的鉴定,由各系、部党总支组织;毕业班学生团员的鉴定,由各系、部团总支组织。
5、毕业照相:由各系、部安排,分系部、专业、班级分别照相,并邀请学院领导参加。班级合影由学院赠送给每一位毕业生。毕业合影应加印三张存档,学院档案室,学生处,系、部各存留一张。
6、毕业典礼:由系、部组织安排本系部毕业典礼和毕业座谈、联谊活动。系、部负责同志应当参加毕业典礼。学院鼓励以茶话会形式进行班级联谊活动,不提倡毕业生以大吃大喝的形式聚会。
七、党组织关系迁移
毕业生中的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各系、部统一到组织部办理并分发给本人带走。
八、后勤服务
1、退饭卡:6月15日至6月18日在办卡中心办理。
2、返程票订购:由后勤处、后勤总公司协调秦皇岛火车站提前预订火车票。
3、行李托运:由秦皇岛市开发区邮电局和宅急送速递公司等到学生公寓前上门服务。
4、公寓物品验收和办理退宿手续:公寓管理中心要提前对毕业班学生宿舍的公寓物品进行预检并及时处理问题,最后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要对所在宿舍的设施和物品负责。
九、离校手续办理
1、离校手续清单由各系部学工办主任于2010年5月25日到学生处统一领取。
2、离校手续清单内姓名、系部、专业一栏内的信息由系、部统一填写,不得涂改。
3、学生缴费情况、图书退还情况、学生证退还情况、体育器材归还情况等离校手续由系部持离校手续清单到相关部统一办理。系部集体办完上述手续后将离校手续清单发放给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办理其他手续。
十、值班安排
1、在毕业生离校前后,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维护和巡查;重要时段(6月17日至6月24日)要安排4人以上的巡查组进驻西院进行夜间巡查。
2、毕业生离校期间(6月17日至6月24日),后勤总公司公寓管理中心要强化公寓值班,毕业生所住的每栋宿舍楼内部要安排专人巡查。
3、从6月10日至6月16日,每个系部每天晚上安排两名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巡查一遍本系学生宿舍,并在公寓值班室登记。
4、6月17日至6月24日,各系部学工办主任、全体毕业班辅导员要在每天19:00至次日6:00在校值班并进驻宿舍楼内(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住宿)。配合保卫处及其校园巡逻队、各宿舍楼管理员发现和处理问题。本时段辅导员值班由学生工作处和所在系、部双重考勤。
5、各系、部安排学生骨干协助做好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宿舍楼的自我管理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1、各系、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本系、部毕业生工作做出详细安排,连同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班学生。
2、有关部门和各系、部要将毕业生的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全院师生要以学生为本,强化服务,加强教育和引导,依法(制度)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切实解决学生的困难和问题。
3、各有关部门和各系、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加强值班,预防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实行毕业生工作责任制和工作问责制,辅导员对所管理的班级负责,系、部负责人对本系、部全体毕业生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据工作职责对所担负的毕业生工作负责。
5、从现在起,各系、部学生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导员,要深入到毕业班学生中去,每天都到学生宿舍去开展访谈活动,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向,尽力解决其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处理有关问题,尤其要关注以前出现过的矛盾和冲突。
6、毕业生日程安排表(见表二)
表二: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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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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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至离校 |
毕业生教育(全时段,采取交流、走访、集中、分散等多种方式) |
各系部、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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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
毕业生资格审查 (学业成绩、缴费注册、违纪处分) |
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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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 |
毕业班学生评优 |
学生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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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至 6月10日 |
毕业生欠费公告、催缴 |
财务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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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至13日 |
补考、答辩 |
教务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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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初次就业登记 |
招就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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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鉴定(填毕业生登记表) |
学生处、各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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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 |
返程车票订购 |
后勤处、后勤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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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
图书资料归还 |
图书馆、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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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器材归还 |
公共课与体育课部、各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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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注销 |
教务处、各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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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照相 |
各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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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
毕业生成绩单打印 |
教务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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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手续清单发学生 |
学生处、各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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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
毕业生档案整理、移交 |
招就处、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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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移 |
组织部、各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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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户口迁移 |
保卫处、各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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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卡退还、电费结算 |
后勤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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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18、19日 |
行李托运 |
后勤处、后勤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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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至19日 |
毕业典礼 |
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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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校手续 |
有关部门、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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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发放户口迁移 |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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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报到证 |
各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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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毕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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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至 6月20日 |
办理退宿 毕业生离校送站 |
后勤总公司、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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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后 |
档案转寄 |
招就处 |
十二、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1、毕业生应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站好最后一班岗的思想,善始善终的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毕业生在离校前或在办理离校手续中无视学院规章制度,扰乱学院正常教学生活及工作秩序者,应根据《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记入学生档案(受留校察看处分者,不具有毕业资格)。
2、毕业生应心胸宽阔,不计前嫌,珍视同学情谊,严禁打击报复,严禁酗酒闹事。
3、毕业生要爱护学院的各种公共设施,特别是宿舍的公共财产和设备。住宿学生在离校前应当保证宿舍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丢失、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的,按照《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予以处理。
4、毕业生卧用具需要处理的,必须搬出学生宿舍楼,严禁在楼内进行交易,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到学生宿舍楼内收购学生的用具,严禁焚烧废弃卧用具。
5、毕业班举办活动应当经所在系部批准。
6、毕业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的学生应及时文明离校。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