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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0-7-12   来源:   点击数: 176

    各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各有关高校: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团省委《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201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0年计划招募人数为100名左右,招募对象为我市生源2008届、2009届、2010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主要是乡镇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1、发布计划。7月上旬公布招募计划。

    2、组织报名。各县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一般为本县生源。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7月20日前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秦皇岛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系困难家庭毕业生,还需民政部门提供的《困难家庭认定表》。秦皇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C座三楼,联系人:杜龙非,夏宇,联系电话:3087500。

    3、招募办法。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拟定体检人选后向社会公示,并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附件2)指定医院组织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最终人选。

    (二)培训上岗

    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基本情况,“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秦皇岛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对从事支医、计生服务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有关待遇

    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1700元、本科生1600元、专科生1500元,并为其办理机关事业养老和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社会保险,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具体手续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服务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以上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和应由服务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拨付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09年志愿者自2010年9月起在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与2010年志愿者同等的待遇。

 

    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

    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 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就业服务,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就业创造条件。

    (一)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力度

    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进入本系统工作。各县社会公共服务岗位,也应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志愿者。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二)支持“三支一扶”志愿者自主创业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登记失业的,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三)扶助“三支一扶”志愿者自主择业

    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留在当地就业。各县要把“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就业推荐工作作为开展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级政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服务窗口,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对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实行“一条龙、一对一”的就业推荐服务,力争做到每个“三支一扶”志愿者都有专人负责。要广泛收集适合“三支一扶”志愿者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适时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举办专场就业招聘会。

    (四)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

    2008年“三支一扶”志愿者到今年7月底服务期满,其生活补贴发放至9月底,社会保险发放、缴纳至7月底。各服务单位要在7月中旬前建立健全其服务档案,安排好工作交接,7月底欢送志愿者期满离岗。

    “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后,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制定和完善对“三支一扶”志愿者的管理培养使用的具体措施,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抓好“三支一扶”志愿者信息库建设

    各县要把“三支一扶”志愿者信息库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汇总、报送、更新等工作,确保入库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加强“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日常管理

    各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三支一扶”志愿者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志愿者的工作岗位、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及时跟踪毕业生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严格按照《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大学生擅离服务岗位、冒名顶替或出现安全健康情况的,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对不按规定擅自处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处分。

    (三)做好“三支一扶”志愿者的评议考核

    考核采取自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6月下旬开始,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单位对其服务期内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志愿者服务队人数的15%。考核时需填写《秦皇岛市“三支一扶”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3), 此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各县“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将《秦皇岛市____年度“三支一扶”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7月22日前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三支一扶”工作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广泛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和先进事迹,宣传各县及用人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协调,狠抓政策落实,努力把我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新贡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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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农业局            秦皇岛市卫生局

秦皇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秦皇岛市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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